中国防痨杂志 ›› 2012, Vol. 34 ›› Issue (11): 697-703.
白丽琼 肖水源 李艳红 唐益 龚德华 谭振 范江静 万燕萍 肖涛
BAI Li-qiong, XIAO Shui-yuan, LI Yan-hong, TANG Yi, GONG De-hua, TAN Zhen, FAN Jiang-jing, WAN Yan-ping, XIAO Tao
摘要: 目的 探讨肺结核诊断及时性对结核病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经济负担的影响。 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湖南省6个贫困级别不同的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登记的386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包括诊疗过程、医疗费用等的自制问卷调查(问卷通过2次现场预调查,国内外专家4次评审确定),发出386份调查问卷,收回381份,有效问卷354份;比较确诊前后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负担,并用单因素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患者发现延误对结核病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 结果 354例调查患者患病后1年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829 524.5元人民币(下同),确诊前阶段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478 435元,占57.68%;确诊后总额为351 089.5元,占42.32%。患者家庭直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300 989元,确诊后为215 795元)、患者直接医疗费用(确诊前为265 299元,确诊后为183 321元)、直接非医疗费用(确诊前为35 690元,确诊后为32 474元)、患者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61 882.5元,确诊后为126 182.5元)和陪护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5 563.5元,确诊后为9112元),确诊前产生的费用均高于确诊后,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3.6879、3.7278、2.1429、1.9902、5.995,P值均<0.05)。湖南省政府在患病后1年内对354例患者投入的直接医疗费用为145 140元,其中确诊前投入为74 340元,确诊后为70 800元。2005年湖南省社会结核病直接经济负担160 742 351.7元(1.61亿元),其中确诊前为88 813 229.25(0.89亿元),确诊后为71 929 122.45(0.72亿元)。就诊延迟天数、就诊延误与否和就诊次数均与家庭肺结核经济负担呈正相关(β=0.604、0.815、0.662;Wald χ2=7.574、10.234、8.215;OR=1.829、2.259、1.939;95%CI=3.004~5.709、1.519~3.36、1.311~2.863);而首诊单位为肺结核防治机构者,呈负相关(β=-1.98, Wald χ2=21.429,OR=0.138,95%CI=0.058~0.327)。 结论 结核病经济负担(包括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经济负担均主要发生在疾病确诊前阶段,患者就诊及时性和医院的诊疗水平均是影响结核病经济负担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