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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 川大教授:那些品质较差的论文得以发表,恰是经过“外审”的

    作者:罗志田(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原题《专家审稿制下坚持学术刊物的主体性》

    来源:浙大蒋研中心


    很高兴专家审稿问题能有一个专门的讨论机会,这个问题的确到必须探讨的时候了。匿名专家审稿是一项外来的规则,我自己从1999年起,曾多次撰文呼吁学术刊物实行这样的审稿制;但在各刊物广泛推行匿名专家审稿制后,又深感我们的学术期刊和学者都还不很适应这一制度。


    作为潜在的审稿人,我首先要做出“自我批评”——我们可能还需要学习怎样作为“专家”进行审稿。在我有幸读到的海峡两岸的审稿意见中,不时看到对受审论文的批评是未曾对(审稿人认为必要的)某些部分展开讨论。不少是要求一篇探讨具体问题的论文做出更加“系统全面”的论述,有时也要求对论文主题的历史背景做出学界并未达成共识的长程综合论述。孔夫子曾说,“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礼记·表记》)。我们这些可能接受审查任务的人,或当记取这一提醒。


    不过我这次更多是为刊物进言,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提高刊物的学术品质。我的基本看法是,专家审稿的目的是帮助刊物处理来稿,而不是代表一种“正确”的学术程序,来控制甚或代替刊物决定是否采用来稿。


    现在流行一句话,“发展是硬道理”。办刊的目的,就是要使学问发扬光大,而不仅仅是守成。最重要的是,文章的优劣几乎可以决定学术刊物的生命。在其他领域里,很少有人愿意把这样生死攸关的大事委托他人。现在由于对所谓“程序正义”的强调,完全尊崇审查意见,实际等于刊物把用稿的决定权让给审查人。


    尤其我们的“学情”与外国不同,外国学刊通常只有一两位学者担任编辑,很多事不得不假手他人;但他们的主编在学力所及的范围里,却也有时自己承担责任,并不都依赖外在的审查。而我们的刊物,特别是专门的学刊,往往有一个职业编辑队伍,这些人很多具有不低的学养,故至少在其学力所及的范围里,不必什么都以外审专家意见为准。


    在一个世风出了问题的时代,对于包括学术在内的腐败是必须警惕的,确实应将防止“学术腐败”落实到程序上。但我们一定不要忘了学问自有的目的和学术发展的需要,不能让防弊的考虑压倒了学术的建设。不论什么样的学术评审,不宜坚持了程序,却疏忽了学问的目的本身。窃以为刊物必须注重自己的主体性,让专家审稿为我所用,而不是被程序绑架,使一些具有突破性的好文稿被僵化的“规则”所杀,却接纳一些看似面面俱到实则无多推进的文稿。


    今日担任各学刊审稿人的,多是有些成就和资历的人。这些人可能更倾向于维持既存格式,不易接受新的思路(甚至不同的言说风格)。因此,有突破性的研究,往往使维持既存思路者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中外学界类似的事例屡见不鲜,连爱因斯坦都有不为人所识的经历)。这是学术评审与生俱来的困境,且通常越强调“规范”者,越难容忍和接受具有挑战性的研究。我接触到的不少编辑,都说现在好稿不多。不排除一些有突破性的好稿,就是为守成的外审所毙。怎样使有突破的优秀稿件不被眼光已固化的外审“专家”所扼杀,恐怕是办刊者的一大难题。


    另一方面,那些四平八稳的文章,往往最容易通过审稿关。我听到不少编辑自己也抱怨学术论文的“低水平重复”,而那些品质较差的论文得以发表,恰是经过“外审”的。学术研究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最不需要的就是“标准化”的固定产品。在一个提倡创新的时代,怎样拒绝平庸,是对学术刊物的又一重大挑战。越是好的刊物,越需要注意这一点。因为这不仅牵涉到刊物的声誉,更直接影响到未入道或初入道者的学术发展路向——好刊物上的文章,是年轻人学习的样板。如果他们以平庸为鹄,我们的学问就没什么希望了。


    通常能引起争议性看法的稿子,就意味着具有突破性。一位同行曾引国外某学刊编辑的话,说他们收到两份都赞同使用的审查意见,并不怎样兴奋;反倒是收到两份对立的审查意见时,可能意味着来稿触及了敏感的前沿问题,常会在斟酌后优先使用。尽管中外“学情”有些不同,这类建设性的做法仍可为我们的刊物参考。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审稿方式,当尽可能为具有突破性的文稿和学人提供发表和发展的空间,特别需要鼓励而不是遏抑后来者创立新说(沿用一句套话,即用稿向年轻人倾斜)。


    实际上,不仅是用与不用的意见对立值得注意,就是两篇主张退稿的审查意见,如果退稿的原因对立,编辑部也不妨加以关注。某重要刊物的主编就告诉我,曾有一文,两审查意见皆主张退稿,但一说其过于标新立异,一说其全是陈词滥调,两者明显对立。依我的陋见,这很可能就是具有突破性的稿子。该刊为尊重程序,只能退稿。然若能予以进一步的斟酌,或许一篇以后产生较大影响的文章就出现在这刊物上了。


    尤其今日学术观念多元,学术标准也多有分歧。即使在不宽的同一专业范围里,不同的人对具体问题的认知可能大相径庭。一两位“专家”对具体论文意见的相近,可以决定一篇论文的命运,却不一定准确反映出“学界”的看法,也不必就是“正确”的意见。赵良曾对商鞅说过,“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史记·商君列传》)。对于一篇稿件,同是赞成或反对,不同的审稿人,至少对我而言,分量可以很不一样;但在程序面前,千人中的“一人”和“一士”则是等值的,因而也就成了等质的。于是“谔谔”之声很可能淹没在众多“诺诺”之音中。我猜很多编辑原来心里其实有杆秤,只是在程序性的规则面前,将这杆秤暂时束之高阁。不过,放置的时间久了,那杆秤可能离编辑越来越远,终因生疏而淡出编辑之心。


    中国古训早就说,“人生而静”是天性,但“感于物而动”,遂在外来影响下产生各种反应,形成“好恶”。由于“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倘若“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则“天理灭”,终因“物至而人化物”(《礼记·乐记》)。在一个因注重效益而使生产机械化的社会,物对人的影响更甚。所以马克思一直关注资本主义怎样使人物化,亦即担心人可能变得近于机器。如果我们的编辑把用稿的责任让给审稿人,自己只“坐收”审查鉴定的结论,则心中有秤的自主编辑“人”,也可能物化为心中无秤的机械编辑“者”。


    其实专家也可能犯错误,所以我们不必过分迷信匿名专家的审稿意见。希望我们的刊物编辑特别是主编,有足够的自信和承担。在学力所及的范围里,遇到自己感觉好的文章(或有值得信任的学人力荐),似不必非尊重外审意见不可,甚至可以不送外审。一篇论文本身是否立得住,大体略经时日即可知悉。有专业能力的编辑若确信能直面时间的考验,正不必担心在程序上是否“学术正确”。否则,即使处处谨守规范,也不过做到“程序正确”而已。


    一位重要刊物的主编私下说过,现在最重要的,是学术共同体意识的养成。学术是天下的公器,这公器要大家维护,包括作者、编辑和审稿人。而在维护共同体之时,永远不能忘记学问本身。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分工,但人人都有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有些人在自谦时会说自己不过是在多种任务中担任传递的“二传手”,其实排球的二传手不仅是球的传递者,更是整体球队的组织人。学术刊物的编辑,在学术共同体中或正起着组织人的作用,对学术发展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这个共同体变成了一个大家竞相推诿、提倡不负责任的社区,绝不是一件好事。


    我们千万不要忘了学术刊物的主体性,让学术变成被程序控制的仪式和表演——大家坚持了程序的正义,却忘记了设置程序的目的。学术不能没有规则,然或以疏而不漏为宜。若程序性的“文网”太密,可能危及学术生态,出现水至清而无鱼的现象。虽然看起来透亮,却不支持学术生命的成长。


    当然,任何规则,都不可能有百利而无一弊。尽管匿名专家审稿制的推行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弊端,我也并不因此就主张不实行此制度。恐怕还需要作者、编辑和审稿人继续努力,一方面充分认识到专家审稿制本身的局限性,同时也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使这一规则在实践中逐渐完善。我对一流学术刊物的期望是:尽量让更多优异论文出现在自己刊物上,而不是让金子在别处闪光。


     





  • 发布日期: 2020-05-13    浏览: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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